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TD―SCDMA建设和发展工作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9]109号 2009年7月2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TD— SCDMA(时分同步码分多址接入,以下简称“TD”)是我国首次提出并被国际认可的完整通信系统标准,是我国科技自主创新的重要标志。自2009年1月国家工业信息化部发放第三代移动通信(3G)牌照以来,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建设已全面启动。TD作为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的重要技术支撑,其推广运用得到了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TD— SCDMA建设和发展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TD建设和发展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TD建设的领导与协调
加快推进我市TD建设和发展,不仅是对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有力支持,也是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加快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具体体现,对于提升我市信息化水平、建设“数字徐州”和扩大内需增长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不断增强加快推进我市TD建设和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协调性,积极协调TD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动员社会各界大力支持TD基站设备安装、网络基础建设、室内分布系统建设。要结合各自实际,主动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并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帮助解决TD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努力为TD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和环境,确保我市TD建设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全力支持TD建设和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将TD发展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实现TD规划建设与地方规划建设的有机衔接和同步实施,在基站选址、环保审批、征地拆迁、管道建设、电力引入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发改部门要将TD建设项目列入市重大项目建设工程,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规划、建设、市政部门要将TD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为TD项目所涉及的移动机房、管道等工程建设提供服务,在赔补政策上给予优惠,免除TD建设的惩罚性赔补;环保部门要优化环评审批程序,可按TD基站规划分期批复建设,建成后进行抽样验收测试及整体审批;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网点数量、位置、用地规模,积极配合做好用地指标、土地征用等有关工作,及时办理扣网络基站建设用地预审等手续;市政管理部门要加快新建管道的地段和区域审批工作,涉及道路赔偿的,按照市政赔偿标准的下限收取道路赔偿费;公安部门负责协调各地加大通信设施保护力度和对通信设施盗窃、破坏案件的查办力度;交通部门要对在现有道路、在建道路及规划道路沿线建设TD设备、线路等给予积极支持;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做好TD所需码号资源审批和网络互联互通工作;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台站审批、相关频率的支持和保护等工作,协调解决其他无线电通信业务对TD基站的干扰,协调组织对非法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的查处;供电部门负责协调各地为移动通信用电报装、通道租用等设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通信建设用电。各级移动公司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建设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争取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市各有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向TD设备安装提供基站用房和屋顶空地。各高校、工业园区、居民小区要大力支持TD基站和工厂、商务楼、宿舍、住宅等楼宇的分布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小区内管道共有共享,尽早实现我市TD网络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