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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县区现场会纪要的通知

  (四)关于用地支持问题。市国土部门要主动介入,指导各县区编制好新一轮县区和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帮助支持各县区妥善解决国土资源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尽快出台与省“三旧”改造政策相配套的实施办法,大力支持各县区开发补充耕地,推动节约集约用地。
  (五)关于财税问题。各县区要通过积极发展地方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地方财政收支平衡能力。市财政部门要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帮助各县区解决地方财政困难问题。市财政、税务部门要认真研究,对因体制改革、企业跨区域发展造成的税源分配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以保障市与县、县区与县区之间的利益。
  (六)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问题。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的指导和帮助,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水平。要将部分城市管理权限下放给湘桥区和枫溪区,使其在城市管理上更加责权明确、规范高效。各县区特别是湘桥区和枫溪区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城市保洁等城市管理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七)关于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问题。各县区要重视和推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市财政、卫生部门要给予支持,积极向上争取,帮助改善基层卫生院的医疗条件。市教育、市劳动保障部门要配合潮安县和饶平县,认真完善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发展规划,争取省的立项和资金支持,加快两县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发展。
  四、加强领导,形成推动各县区新一轮大发展的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市和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狠抓“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各县区要增强科学发展的意识和主动性。各县区党委、政府(管委会)要认真吃透这次现场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市直部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措施。对于一些事关本地区发展的重大问题,要成立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制订好规划和实施方案。对于现场会中确定的重大事项,县区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责任,分项包干,组织相应部门具体实施,切实把思路转化为行动,把行动转化为成果。
  (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各县区的指导帮助。市要抓紧制订全市实现“五年大变化”的指导意见,对各县区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要求予以明确。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县区的发展方向,强化分类指导,主动给予帮助,不断为县区发展创造条件和机会。各级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各县区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县区建设、加快全市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按照会议纪要,结合“落实推进年”活动提出的目标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各县区对于今年计划实现的经济发展目标,要层层分解落实,狠抓关键环节,强化工作措施,迅速扭转一些经济工作滞后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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