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广泛开展工间操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市级各宗教团体: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工间操和课间操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开展“全员工间操”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委领导要求,现将委机关和市级宗教团体开展工间操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掀起全民健身高潮,建设“健康重庆”,形成委机关和市级宗教团体积极进取、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本委机关和市级各宗教团体机关,以开展第八套广播体操为主要内容。暂定每天上午10:00--10:20作为广播体操时间。
三、组织形式
(一)委机关派出三人、市级宗教团体各派一人,参加市体育局举办的第八套广播体操培训班。参训人员回单位后,对干部职工进行辅导培训。
(二)委机关的工间操活动,由机关党委、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宗教团体的活动,由市级宗教团体各工会小组组织实施。
四、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