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各地要遵循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正确引导农牧民通过民主方式议事定事,出资出劳。通过议事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农牧民的主体作用,促进农村牧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建立健全项目库制度。各地要结合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为平台,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项目安排和实施采取滚动制,通过动态化管理,形成有效、便捷、择优的项目进出机制。
(四)建立健全项目公示制度。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相关政策、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对建设内容、筹资筹劳数量、标准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要全面进行公示,使村民(或代表)对项目能够全程参与、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和劳务使用的透明度。
(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完善财务制度,与村财民理乡代管、政府采购、项目评审、集中支付、监督检查、村务公开等制度相结合,提高资金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要留存农牧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会议记录、项目奖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并汇总归档。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各有关部门也要分级次保存相关资料,并健全电子和纸质档案,规范管理。
(七)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级农村牧区综合改革、财政和农牧业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考核验收制度,对奖补资金和筹资筹劳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议事程序、强行要求村民出资或以资代劳、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及时责令纠正,并给予相应处罚或处理。
(八)建立健全嘎查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 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要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养护资金来源。对通过一事一议建成的嘎查村级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和管护水平,以发挥资产的长期效用。
八、奖补工作的组织领导
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既关系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农村牧区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各盟市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盟市、旗县要成立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级农村牧区综合改革主管部门,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统筹协调和组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坚持以旗县为主组织实施,旗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资金筹集、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工作。嘎查村“两委”干部要发挥好带头和表率作用,发动和组织农牧民积极开展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