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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整合资金,形成合力。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为平台,加大涉农涉牧资金的整合力度,将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和其他相关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形成合力。

  (六)透明操作,强化监督。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确保议事过程、项目申报、资金和劳务的管理使用透明公开,并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三、财政奖补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农牧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以目前支农支牧专项资金没有覆盖的嘎查村级公益事业项目为重点,主要包括:嘎查村内街(巷)道硬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小型人畜饮水设施、公共饲草料基地(打草场)、牲畜药浴池、农畜产品交易场所、村容村貌改造和公共绿化、环卫设施以及农牧民认为急需兴办的嘎查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方面的公益事业。

  跨嘎查村及嘎查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应主要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农牧民房前屋后的铺路、建厕、打井、植树,以及农牧民在其承包的耕地、草坡、荒地、荒滩上改造生产条件、提高地力、种树种草等投资投劳项目,应由农牧民自己负责。

  四、奖补资金的筹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筹集,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以盟市、旗县为主,上级适当奖补”的原则。自治区财政根据各地奖补资金安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资金对各地予以奖励和补助。各盟市、旗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增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力度,并将对嘎查村级一事一议奖励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同时,各地要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为平台,加大涉农涉牧资金的整合力度,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捆绑使用,分别管理,各记其功。要改进支持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支农支牧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和乘数效应。支持和倡导社会各界捐资赞助嘎查村级公益事业,扶持嘎查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提高其自我发展自我建设的能力,努力形成政府引导、农牧民参与、社会支持、多方投入、筹补结合,共同推进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新格局。

  五、财政奖补的方法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按照“重点倾斜,兼顾一般”的原则,采取“双奖励、双挂钩”的政策。自治区以旗县为单位,选择部分领导重视、群众积极、奖补工作业绩突出的旗县定额奖励,重点支持;对各盟市和其他旗县,考虑各项因素,并视嘎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的安排情况,按比例奖励。自治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分配,与各盟市、旗县和农牧民在嘎查村级公益事业方面的投入情况挂钩,做到多投多筹多奖,少投少筹少奖,不投不筹不奖,以调动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人民政府和农牧民群众两个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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