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集体企业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

  八、组织实施

  本次未参保集体企业及其人员纳入统筹工作,由各级政府组织领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财政、地税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宣传、积极推动、认真落实、不留死角,确保在2009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本次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的参保纳入工作。未参保集体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要确定专人负责本次参保纳入的各项具体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中,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在工作结束后,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书面上报工作总结。

  附件1:
  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退休年龄计发月数退休年龄计发月数
4023356164
4123057158
4222658152
4322359145
4422060139
4521661132
4621262125
4720863117
4820464109
4919965101
501956693
511906784
521856875
531806965
541757056
55170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