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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首届小吃节暨中国枣庄江北水乡·运河古城第二届美食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首届小吃节暨中国枣庄江北水乡·运河古城第二届美食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流通主管部门:

  现将《山东首届小吃节暨中国枣庄“江北水乡·运河古城”第二届美食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首届小吃节暨中国枣庄“江北水乡·运河古城”第二届美食节活动定于2008年10月21日-23日在枣庄市台儿庄区举行。小吃节期间将举办名小吃展销、山东名小吃认定(复评)及名小吃论坛等活动。各市流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山东名小吃认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山东首届小吃节暨中国枣庄“江北水乡·运河古城”第二届美食节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做好参会的准备工作,认真组织本地企业参加小吃节展销活动,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参加展销活动的企业和小吃品种名单报枣庄市服务业办公室。

  二、山东名小吃认定(复评)工作按照《关于开展第四届山东名小吃认定(复 评)活动的通知》(鲁经贸流字〔2008〕193号)的要求组织开展,请各市流通主管部门务必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本地报名参加山东名小吃认定(复评)的小吃品种名单及费用一并报(汇)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

  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朱世玉 程慧萍

  联系电话:0531-80985715(传真)

  枣庄市服务业办公室联系人:李志宏

  联系电话:0632-8686899  8686896(传真)

  电子信箱:zz3342800@126.com

  省经贸委联系人:毕然

  联系电话:0531-86902063(传真)

  电子信箱:ltyxtjc@163.com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山东首届小吃节暨中国枣庄“江北水乡·运河古城”第二届美食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举办山东首届小吃节暨中国枣庄“江北水乡·运河古城”第二届美食节活动,旨在挖掘展示山东传统名小吃,丰富齐鲁饮食文化;与“江北水乡·运河古城”美食文化有机结合,吸引更多的餐饮名店、名小吃入驻运河古城,彰显“江北水乡·运河古城”的品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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