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表彰阶段。各区县司法局要认真总结分析本区县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并向市局提交书面报告。及时推广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探索建立法律援助便民工作长效机制。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市局将进行通报表彰,并积极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推荐。
四、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是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切入点,也是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实事、好事。各区县司法局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进行周密部署,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把开展主题活动与落实中央提出的全力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帮千企走千村(社区)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确保主题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区县要针对不同情况,在开展主题活动的具体方式方法上因地制宜作出安排。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检查,确保主题活动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推进。要强化创新意识,坚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下大力完善工作方法和手段,不断推出新举措,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主题活动成效,防止搞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开展主题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舆论阵地,及时报道主题活动的新进展、好做法和取得的实际成效,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要及时搜集汇总活动进展情况,定期交流上报活动信息和经验。要善于发现典型、着力培育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经验,并通过各种形式推广交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
(四)加强保障,提升能力。要以开展主题活动为契机,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活动开展,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帮助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把这项惠及广大困难群众的工作做好做实。要紧紧抓住当前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契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法律援助需求量以及办案成本等,积极争取政府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加快改善法律援助基础设施,为落实十项便民措施提供必要保障。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把主题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