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填录前,移送单位工作人员要对照释义中的“数据项描述及代码表”,对信息移送表中每个数据项的描述和解释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每个数据项采集移送要素,提高填录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填录时,对于代码型数据项,要按照“数据项释义”中的“数据项描述及代码表”或“附录”中的“代码表”进行填录。对于可选项(即O状态)数据项无法填写时,可用空格填充。对于必选(即M状态),则必须填写,不能出现空值。对于有条件选择型数据项(即C状态),在符合条件情况下按照必填型数据项处理,在不符合条件情况下按照可选型数据项处理。对于AN型金额类数据,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取舍原则是四舍五入法;负数金额前面加“-”,正数前面不加“+”,其中+、-小数点各占一位,以确保填录的每个数据项符合释义要求和数据接口规范的“数据处理规则”规定,提高采集移送的成功率。
三、信息移送
(一)信息每月、季或半年移送一次。
(二)信息移送由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每月、季或半年后15日前向信息移送单位提出信息移送请求,并填写《信息移送单》,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信息移送单位。
(三)信息移送单位接收到当月、季或半年《信息移送单》,审核无误后,将管理系统中当月、季或半年的数据信息导出,并使用加密软件对数据文件进行加密后,移交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信息接收人员。
(四)信息移送单位根据导出结果填写《信息移送单》,双方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共同在《信息移送单》上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信息移送单》一式两份,分别留存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和信息移送单位备案,保存期限为一年。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对移送的每期信息进行认真登记,经移送、接收双方确认无误后在登记簿上签字,做到责任明确,确保信息安全。
四、信息整理
(一)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接收到加密信息文件后,使用双方预先约定好的解密密码对文件进行解密,使用人总行下发的“报文生成系统”对信息文件进行加工并最终生成数据报文。
(二)报文处理全过程必须由专人使用专门的计算机对源数据表进行加工生成报文,用于报文数据处理的计算机必须设定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并且定期更换密码。(三)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业务人员必须在每月、季或半年信息移送的当日内完成信息加工处理和报文生成工作,并使用人总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专用加密加压程序进行处理后,通过内网专用通道上报。
(四)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业务人员对移送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加载入库。对不能成功加载入库的信息,要及时反馈信息移送单位,督促信息移送单位修改错误,生成重报报文,重新接收上报,确保移送信息完整准确加载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