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标准化行政服务和电子监察四级网络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漯政[2009]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全市标准化行政服务和电子监察四级网络体系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八日
全市标准化行政服务和电子监察四级网络体系建设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标准化行政服务和电子监察四级网络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落实《河南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努力推进行政服务和效能监察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真正把面向群众、企业、基层的行政服务机构网络建成现代化阳光服务体系,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漯河的进程中发挥重大积极作用。
二、目标任务
按照“完善市级、提高县(区)级、规范乡(镇、街道)级、健全村(居委会)级”的工作思路,全市“统一规划,标准化建设,上下联动,分级实施,同步推进,限时完成”。把市、县、乡、村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建成“网络互联互通,审批业务网上运行,电子监察延伸覆盖,便民服务深入基层,标准化、现代化的阳光服务体系”;把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代办点)建成“功能设置规范化,行政服务标准化,效能监察电子化,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阳光服务平台”。完成行政服务和电子监察省级、国家级标准化体系制订工作。
(一)机构建设目标
1.县(区)目标: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照“六统一”的要求进行梳理规范,建立标准化体系。“六统一”即市县乡三级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统一、项目名称统一、项目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服务功能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县一个模式、区一个模式)。赋予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职能。
2.乡(镇、街道)目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实现“五大功能”:即建成农民(居民)社保中心、农民(居民)创业就业中心、惠农政策兑付中心、农业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农民(居民)困难救助中心。围绕实现“五大功能”,做到“三个统一”:(1)入驻单位统一。组建公安、司法、工商、地税、土管、农村信用社、电业、保险、劳保、卫生、村镇建设发展(民政)、计生、财税、农业等单位服务窗口,统一入驻。进驻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对入驻的服务窗口进行统一管理。(2)进驻项目统一。将公安户籍办理、司法援助、工商企业注册、地税税务登记办理、土地管理、农信社小额贷款、电费收缴、经济作物保险、劳动就业、新农合服务、民政低保、计生服务、财政各项惠农兑付和补贴、农业技术指导服务等项目统一入驻。(入驻单位、项目名单见附件)(3)实现功能统一。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实现上述五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