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真落实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政策,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同时,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府函〔2005〕84号)、《研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广府阅〔2008〕4号)等精神,加强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减免外,做到应收尽收。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尽快对2005年以来城市建设占用菜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应缴未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补缴,确保城市调节蔬菜基地建设资金来源。
四、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提升蔬菜种植水平
加强对城市调节蔬菜基地粮农转菜农的转岗培训,提高种菜技能。加大设施栽培推广力度,在规划区重点推广以钢架大棚为主的设施栽培。加大标准化生产推广力度,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生产技术标准指导农户按标生产。加大新品种的更新换代力度,优化结构,增加花色品种,选择适销对路、优质丰产、抗性强的优良品种,力争2-3年实现一次品种更新换代。
五、强化蔬菜产品全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认真贯彻执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严格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大力推广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种植技术,强化蔬菜地周边环境质量保护。建立实施蔬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制度,重点加强风险产品的质量安全项目检验检测,实施蔬菜产品产地管理,确保城市调节蔬菜基地上市蔬菜质量安全。逐步推行蔬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提高外来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六、加强蔬菜市场建设规划,健全价格预警机制
在城市规划区建设规模化、规范化,功能配套,具备旺贮淡供调节能力的大型蔬菜集散批发市场,以有效吸纳外地蔬菜调入和本地蔬菜向外集散,调节市场供应和品种余缺。改建和完善主要农贸市场服务功能,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蔬菜产品供求信息网络,搞好产品供求预测,指导基地做好产销衔接、引导结构调整。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准确分析蔬菜价格动态,建立市场蔬菜价格预警预报机制,打击垄断市场、哄抬菜价等不法行为,为蔬菜销售营造良好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