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蔬菜生产保障城市供应的通知
(广府函〔2009〕1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有效缓解我市城市蔬菜价格常年偏高,淡季供不应求,季节性供应不平衡等问题,确保蔬菜生产稳定发展,保障城市供应,促进农民增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蔬菜生产的重要意义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市蔬菜生产面临诸多新的问题。一是城市近郊专业蔬菜基地被大量征占,一线基地逐年萎缩。二是消费人群数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增加,加大了城市蔬菜供应压力。三是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理念的改变,人们更加注重饮食健康和合理的食物结构,增加了蔬菜食品的需求总量。因此,启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发展蔬菜生产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事关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各级各部门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蔬菜生产保障城市供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
二、加大投入,加快蔬菜基地建设
整合农业、国土、水利、扶贫开发、新村建设、以工代赈、灾后重建等涉农项目资金,用于改善城市调节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菜地产出能力。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城市调节蔬菜基地实行以奖代补,相关县区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蔬菜发展。鼓励民间资金投入城市调节蔬菜基地建设。
为有效缓解城市蔬菜季节性供应压力,启动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在利州区大石镇、宝轮镇和元坝区昭化镇、柳桥乡新规划建设10000亩集中连片的城市调节蔬菜基地,建设高标准设施栽培1000亩。调整现有蔬菜基地种植模式,加速建立蔬菜生产示范基地,推进蔬菜农业产业化经营,确保生产规模,以保障供应为目标,提高基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建立菜田保护制度,实现占补平衡
坚持“稳定一线、扩大二线、提升三线”的发展思路,建立基本菜田保护制度,稳定现有的一线专业蔬菜基地面积,扩大二线基地种植规模,将常年供应城区的蔬菜基地面积控制在1.2万亩的红线范围内。对一线、二线和城市调节蔬菜基地实行建档、建册、建卡,落实菜田保护制度,凡是占用菜地的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占地时应先提出新建菜地规划方案,与占地申请一并报国土、农业等主管部门审批,坚持先补后占,实现占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