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代管的财务会计档案,达到3年后,可移交村集体经济组织保管。
第七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二十八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实行预算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应根据经营计划、承包合同、其他经济合同、上级下达的指导性计划指标和年度生产费用、管理费用开支情况编制财务预算方案。
第二十九条 编制财务预算应坚持的原则
(一)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本村实际情况,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做到实事求是。
(二)突出重点,保障运转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编制财务预算时首先确保村级机构运转,在此基础上集中财力,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
(三)勤俭节约,提高效能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编制财务预算时必须坚持勤俭节约,合理确定各项费用开支,在有限的财力范围内,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可靠性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编制财务预算时,资金来源要有保障,杜绝编制赤字预算。
第三十条 财务预算的内容。财务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
(一)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补助资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集体资产发包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扶贫救灾款、上级部门专项拨款等村集体收入。
(二)支出主要包括: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村级办公经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村集体支出。
第三十一条 预算程序
(一)准备阶段。首先整理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其次预测研究影响预算收支的有关因素,使预算指标设计切合实际。
(二)发动群众提合理化建议。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广大村民对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节约开支、堵塞支出漏洞的合理化建议,使财务预算变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编制财务预算表。在合理确定年度收支计划的基础上,列出收支预算表,在村“两委”审议修订的基础上,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
第三十二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政策、工作计划较大变动或受自然、市场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可以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对年初预算进行适当调整,并按上述程序修订、追补预算。
第三十三条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在年度终了时,必须对全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特别是对收支定额的执行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和分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第八章 筹资筹劳管理
第三十四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范围内组织的筹资筹劳,应当遵循村民自愿、群众受益、量力而行、民主议定、程序规范、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第三十五条 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的对象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力。每人每年承担的出资出劳数额不得突破省政府规定的上限控制标准。
第三十六条 筹资筹劳只能用于本村范围内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村庄建设与整治以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需要兴办的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
第三十七条 筹资筹劳的项目、数额,由村民委员会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提出预算,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乡(镇)政府同意,报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
第三十八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向农民筹集的资金,属于本村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出资使用情况,年终以决算的形式,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后,向村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筹劳使用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与监督。
第九章 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第三十九条 民主理财
(一)民主理财小组的构成。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以村民为代表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由各村民小组推荐一名村民组成,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推选1人担任组长。现任村干部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理财小组成员。小组成员一般任期3年,可连推连任。小组成员确定后要张榜公布并向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办理登记。
(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觉悟高、原则性强、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2.工作热情高,联系群众,并在群众中享有威信;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农村政策和一般的农村财务知识。
(三)村民主理财小组的任务、职责和义务
1.任务
(1)监督村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
(2)参与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广泛征求并及时反馈群众对财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2.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