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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08年度第2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七、根据《福建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规定》(闽土[1999]126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附表一:
  龙岩市2008年第2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工业)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地块(预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单位权属类别面积总计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农用地合计耕地园地林地其它农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未利用土地
耕地小计旱地菜地果园林地小计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照林地坑塘水面工业用地荒草地
2008-20-01龙岩双路工贸有限公司双路水玻璃生产线东宝山农场拨用国有土地0.92490.449700000.449700.4497000.07020.405
2008-20-02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真空开关及金属化陶瓷管壳生产线新罗区铁山镇洋美村征用集体土地1.5241.5240000.56470.9593000.9593000
新罗区铁山镇洋头村征用集体土地8.70087.42831.5331.0660.4673.80891.93841.738400.20.14801.2725
小计 10.22488.95231.5331.0660.4674.37362.89771.738401.15930.14801.2725
合计 11.14979.4021.5331.0660.4674.37363.34741.73840.44971.15930.1480.07021.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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