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治重点
市区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小区等路段和场所、建(构)筑物墙体、电话亭、候车亭、电线杆、路灯杆、路牌、楼梯口、路面、电话交换箱、电力控制箱、交通标志等公共设施及各部门、单位、商铺的门面、围墙上的“乱张贴、乱涂鸦、乱喷画”等城市“牛皮癣”。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由市、区城管局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全民整治城市“牛皮癣”。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工作:宣传发动和组织一次大规模清理整治城市“牛皮癣”行动(6月10日至7月20日)。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电视台、报社、电台等新闻媒体对城市“牛皮癣”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曝光违法喷涂张贴行为,跟踪整治进展过程,在媒体上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对城市“牛皮癣”污染危害性的认识,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由市城管局发布关于全面治理城市“牛皮癣”的通告,争取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并组织流动宣传车,在市区巡回宣传整治工作,营造整治氛围。
(3)各区、镇(街道)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发动群众特别是离退休老人关心城市环境建设,鼓励其自发充当城市管理监督员,对违规张贴城市“牛皮癣”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2.市、区城管局开展一次大规模清理整治行动,组织有关部门、基层单位和义工联等对市区主要路段的墙体、门闸、路面、楼梯口、市政设施、路牌、电话亭、邮箱、候车亭、电线杆、电话交换箱、电力控制箱、交通灯控制箱、交通标志等处的牛皮癣进行洗擦。
3.区城管执法部门督促市区主要道路两旁的部门、单位、商铺对门前的门面、围墙上的城市“牛皮癣”进行清理。
(二)第二阶段工作: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8月底完成)。
1.各区城管局要成立专业清洗队伍(专项资金由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另行向市政府申请),人员组成以协管员为主,负责对市区主、次干道的城市“牛皮癣”清洗工作;内街小巷的城市“牛皮癣”清洗工作由各区环卫部门负责,落实责任区域。
2.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对所属的公用设施进行清洗(具体清洗范围见附件1),落实管理责任。
3.部门配合,抓源头整治。
(1)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及其分局负责对乱张贴、乱喷涂及散发印刷品广告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涉嫌制假、造假等违法行为的电话号码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对乱张贴、乱喷涂及散发印刷品广告的通讯号码进行甄别确认,并通知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以书面的形式将电话号码移交市信息产业局及电信营运商实施暂停机处理;对各部门、单位、商铺门前违法张贴、乱涂鸦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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