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西泉煤矿资源整合开采设计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9〕328号)
铜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转报<铜梁县西泉煤业有限公司西泉煤矿整合开采初步设计>的请示》(铜安监〔2009〕91号)和《铜梁县西泉煤业有限公司西泉煤矿整合初步设计说明书》收悉,依据《
煤炭法》及相关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西泉煤矿资源整合开采初步设计基本符合《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煤矿基本建设的规定,矿井通风、提升、运输、防尘、排水、供电、监测及通讯等生产系统及矿山安全等的设计和设备选型合理。采用平硐开拓,区内后退式布置走向长壁采煤方法、放炮落煤工艺可行,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尺寸合理。原则同意该整合开采设计。
二、该矿井有地质储量812kt,可采储量539kt,同意设计生产能力40kt/a,服务年限约9年。
三、矿井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四、督促企业按相关要求尽快完善相关的手续,确保整合工程按照建设程序顺利进行,按时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五、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加强监督和管理,督促煤炭企业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实施建设,凡是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的矿井,要停止建设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上报相关的设计修改方案,批准后才能动工建设。
2.参与煤矿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煤矿建设的资质,并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监理。
3.进一步查明原整合矿井采空区及采空区积水情况,按规定留足矿界边界煤柱、防水隔离煤柱,依法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进行建设和开采,不得超越批准的开采范围越界、越层开采。配备探放水设备,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安全措施,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4.矿井整合后以原红泰煤矿主平硐作为整合后的主平硐,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只能一个井口出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