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京教体美〔2009〕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市教委直属学校:
开学在即,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09〕7号),结合我市防控实践,总结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教育、卫生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各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学校落实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学生的生命和健康放在首位,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一旦出现由于防控不利、不果断而导致甲型H1N1流感大面积暴发,要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
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建立有效的防控机制
各区县教委、卫生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制定科学的防控、处置预案,形成有效的甲型H1N1流感联合防控机制。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与辖区内的学校建立联系机制,指导学校落实各种应急处置措施,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
三、认真总结,查找漏洞,完善各项工作预案,层层落实责任制
各部门、各学校要对前一阶段防控工作进行梳理,弥补漏洞,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完善各项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加强培训,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出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应采取的措施。
四、全面了解情况,加强专业指导
各区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要全面了解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的状况,加强对学校及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指导学校落实各种应急处置措施。要在开学前对学校负责人、校医进行一次相关知识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培训。
五、做好开学前期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