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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名牌林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表3
  审 定 意 见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认定委认 定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浙江名牌林产品申请表

填 写 说 明

  1、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表》封面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3、申请人名称、公章要与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该申请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名称相一致。
  4、“编号”为8位,由各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产业协会填写。前2位为各市或产业协会代码,第3-6位为年号,第7-8位为序号。(如杭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第一个名牌林产品申请人编号为HZ200801)

  代码表

HZ、杭州

NB、宁波

WZ、温州

HU、湖州

JX、嘉兴

SX、绍兴

JH、金华

QZ、衢州

LS、丽水

TZ、台州

ZS、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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