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9〕9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实施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实施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
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08〕127号)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辽政发〔2008〕37号,以下简称《纲要》)精神,现对《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关于战略重点
(一)加强产业和区域知识产权工作。
1.以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较强的国家新型产业基地。重点培育扶持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以沈阳、大连为核心的数控机床生产基地;以鞍本钢集团为主体的中国北方精品钢基地;以中华牌轿车为品牌标志的汽车工业产业群;以抚顺为基地的我国北方重要石化基地;将辽阳建成全国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形成以大连、营口和葫芦岛船舶重工集团为主体,盘锦、丹东地方造船为两翼的环渤海造船产业带;以阜新、铁岭和沈阳农业高新区为主体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以沈阳、大连、鞍山等高新技术园区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群等。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集群化发展。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努力推动我省发展战略的驱动力从资源优势、比较优势向知识产权优势转变,使知识产权成为我省企业、产业、区域发展的新动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农委、省海洋渔业厅负责)
2.大力推进以大连为龙头的辽宁沿海经济带区域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重点培育信息产业、软件和创意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造船工业、石油化工、海洋生物工程与制药、新材料、服装家具以及现代服务业中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和自主出口名牌,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比重显著提高。(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海洋渔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大连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盘锦市、葫芦岛市完成各自任务)
3.着力培育以沈阳为中心的沈阳经济区区域建设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知名品牌。以做强装备制造业和高加工度原材料工业为重点,以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目标,促进数控机床、装备制造、钢铁冶金、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创意产业、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与现代中药,以及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中知识产权的开发与拥有,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大企业和大企业集团,依靠自主知识产权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与升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完成各自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