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建莆田安顺日用品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莆政土[2008]179号)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福建莆田安顺日用品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莆国土资[2008]13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无偿收回莆政[1993]土147号文批准的福建莆田安顺日用品有限公司位于笏石镇北埔村的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面积22127平方米。
二、收回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该幅土地收回后,作为市政府储备土地;其他项目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应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重新办理用地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