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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慈善总会等八部门关于开展铜陵市2009年度慈善联合助学行动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由市妇联“春蕾计划”资助的女性新生,须携带高考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复印件(或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到市妇联申请并填写《春蕾计划申请表》。市妇联汇总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三)由市慈善总会、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市福彩中心、团市委资助的低保或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新生,须携带高考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复印件(或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到所在村(居)委会申请并填写《铜陵市2009年慈善联合助学困难家庭学生申请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上报乡镇(街道)、县(区)民政局。县(区)民政局签署意见并汇总成册,于8月10日前报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四)凡符合资助条件未按时申报的,由市慈善总会汇总补办。
  六、助资金的筹集与发放
  (一)助学金筹集。联合助学的资金由各资助单位按协商确定名额自行筹集。
  (二)助学金发放。拟于8月下旬举行铜陵市2009年度慈善联合助学行动助学金发放启动仪式,仪式上将发放部分受助新生助学金,其余助学金由各助学单位组织发放。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把这次联合助学行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积极、热情地做好助学工作,切实做到把好事办好。
  (二)阳光操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这次慈善联合助学行动,做到家喻户晓,并严格按条件进行推荐,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
  (三)防止重复资助。接受资助的新生,只能获得一个助学单位的资助,不得重复受助。受资助的新生要保证进入按照通知书录取的学校学习,否则应主动退还助学金。
  (四)避免不困难家庭考生享受资助。各资助单位在入户核查情况时,如发现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应及时反馈,并予以调整。

  附件:
  铜陵市2009年慈善联合助学困难家庭学生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家庭月

收入总数

 

家庭住址

 

高考成绩

 

录取院校

 

毕业学校

 

姓 名

年 龄

与考生关系

劳动关系

所在单位

就业和再

就业情况

 

 

 

 

 

 

 

 

 

 

 

 

 

 

 

 

 

 

 

 

主要

困难

原因

 

村(居)委会意见

(盖章)

乡镇(街道办事处)意见

(盖章)

县区民政局(事业局)意见

(盖章)

助学单位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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