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8]93号)
杭州、湖州、嘉兴市及所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发改委编制的《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
前言
2008年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吕祖善省长指出:浙江省将根据国务院对太湖治理的统一要求,重点组织实施“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即苕溪清水入湖工程、太湖环流太嘉河(引太入河)工程、京杭运河(杭州段)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流域水污染,改善水环境。
为进一步明确“三大清水环境工程”的目标任务,制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工作责任,指导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工程组织实施,特制定《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实施原则
“三大清水环境工程”着力于提高太湖上游入湖水质,改善南太湖及浙北地区环流系统,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太湖,促进太湖流域生态修复。因此,组织实施“三大清水环境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总体方案》、推进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着力点、突破点和关键点,也是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更是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推进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国家关于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的总体要求,以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三大清水环境工程”的带动作用,通过河道疏浚清淤、调水引排、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快推进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改善杭嘉湖地区水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建设目标
围绕《总体方案》确定的总目标,我省太湖流域综合治理的近期目标为:到2012年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有较大改善,入湖断面水质保持Ⅲ类;CODcr、氨氮和总磷超允许排放部分削减50%以上(2005年为基准年);远期目标为:到2020年入太湖河流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平原河网水质以Ⅳ类为主,全面消除劣Ⅴ类,逐步恢复江南水乡的自然风貌,努力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环境。
“三大清水环境工程”根据以上目标,着力改善入湖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河网水环境质量,实现预期的水质目标。
——实施苕溪清水入湖工程,改善苕溪流域及杭嘉湖平原入太湖水质,加速水体自净化能力,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恢复河湖生态。
——实施太湖环流太嘉河(引太入河)工程,加快南太湖和东太湖水体交换,完善太湖流域“引江济太、调水引流”调度,增强太湖湖体环流,保障下游地区的供水水源安全,促进太湖水环境和杭嘉湖平原河网水环境改善。
——实施京杭运河(杭州段)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促进运河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实现交界断面水质目标。
(三)实施原则
1.坚持民生为本,科学治理
以解决杭嘉湖地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环境问题作为“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湖泊治理与河网治理相结合的措施,实现科学治理。
2.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近、远期目标,结合杭嘉湖地区水环境现状,按轻重缓急,统筹规划“三大清水环境工程”项目,做到有步骤、分阶段实施。
3.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从实际出发,将影响杭嘉湖地区水环境的突出问题作为“三大清水环境工程”的重点,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工程措施和治理对策,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工程建设。
4.坚持创新机制,合力治污
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三大清水环境工程”协调机制,加强区域间、部门间协作,合力治污。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合理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评估考核制。
二、建设内容与重点项目
“三大清水环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清淤、调水引排、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总投资匡算143.7亿元,总用地约30244亩,总建设期为2008— 2020年。其中,2008— 2012年投资约111亿元,2013— 2020年投资约32亿元;占全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812亿元的17.7%。
(一)苕溪清水入湖工程
1.主要建设内容:“苕溪清水入湖工程”由东苕溪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西苕溪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包括西苕溪干流整治工程、晓墅港整治工程、长兴分洪道工程、浑泥港整治工程)、大钱港整治工程、罗溇港整治工程、长兴港整治工程、幻溇港整治工程、杨家浦港整治工程、濮溇港整治工程、汤溇港整治工程等九项工程组成,主要进行河道拓浚、整治清淤、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局部外滩地退田还河。共拟疏浚清淤河道约287公里,局部退田还河135公顷,建设桥梁、水闸等。工程涉及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吴兴区和南浔区。
2.建设标准:除施工围堰等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标准,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外,其他均为2— 3级建筑物,防洪标准为20— 100年一遇。
3.工程建设期:2007— 2020年。
4.总投资匡算:预计50.4亿元,其中2008年之前已经完成1.1亿元,2008— 2012年拟投资17.4亿元,2013— 2020年投资31.9亿元。争取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
5.总用地:预计18717亩。
6.责任主体:项目法人为湖州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东林镇村镇建设有限公司、安吉县西苕溪建设开发公司、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责任主体为湖州市政府,吴兴区、安吉县、长兴县、德清县政府。
7.近期工作要求:2008年,完成东苕溪(德清段及吴兴区境内水冲石矿)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西苕溪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罗溇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争取西苕溪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安吉段开工建设,完成14.8公里堤防整治及8.1公里河道滩地治理;继续实施大钱港整治工程,主要实施50%堤防填筑及40%河道疏浚任务。2009年,完成东苕溪(德清段及吴兴区境内水冲石矿)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完成堤防整治8公里及部分水冲石矿整治;完成西苕溪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安吉段8公里堤防整治及河道滩地治理,完成长兴段前期工作;继续实施大钱港整治工程,主要实施50%堤防填筑及60%河道疏浚任务;完成罗溇整治工程可研报告;完成长兴港姚家桥港段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到2012年,完成东苕溪(德清段)堤防整治14.8公里及吴兴区境内全部水冲石矿整治;完成西苕溪安吉段重点河段整治31.1公里,完成西苕溪长兴段重点河段整治16.2公里;完成大钱港整治工程竣工验收;基本完成罗溇頔塘以北11公里河道整治;完成长兴港河道疏浚及堤防整治11公里;完成幻溇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杨家浦港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
(二)太湖环流太嘉河(引太入河)工程
1.主要建设内容:太湖环流太嘉河(引太入河)工程由杭州塘—独山排涝闸段(即杭嘉湖南排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杭州塘—南台头排涝闸段以及汤溇枢纽—杭州塘段等三项工程组成。根据现阶段暂定方案,工程总体呈“Y”型布局,河线全长183.5公里。工程以湖州市汤溇枢纽为起点,沿汤溇港至杭州塘,干河长53公里,河道在杭州塘与莲花桥港交汇处分流,一路沿莲花桥港向南,接嘉兴市南台头排涝河工程,河长44.5公里;另一路沿杭州塘、南郊河等,由独山排涝闸出杭州湾,河长86公里。引流规模初步拟为50立方米/秒。工程包括汤溇枢纽,独山排涝闸,汤溇港、杭州塘—独山排涝闸段、莲花桥港段拓浚,南台头泵站,以及沿线水立交工程、节制闸等;其中湖州境内引水段将进一步在湖州的5条溇港中优选1— 2条深化研究。
2.工程标准:汤溇枢纽双向泵站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主干河道及其护岸挡墙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
3.工程建设期:2008— 2012年。
4.总投资匡算:预计50.5亿元,争取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
5.总用地:预计6700亩。
6.责任主体:杭州塘—独山排涝闸段项目法人为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局,责任主体为嘉兴市政府、平湖市政府;杭州塘—南台头排涝闸段项目法人为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局,嘉兴市政府、桐乡市政府为责任主体;汤溇枢纽—杭州塘段由嘉兴市、湖州市协商组建太嘉河工程管理所作为项目法人,责任主体为嘉兴、湖州市政府。
7.近期工作要求:2008年争取完成杭州塘—独山排涝闸段建议书和可研批复,完成杭州塘—南台头排涝闸段方案论证工作,完成汤溇枢纽—杭州塘段专题研究、方案论证工作。2009年完成杭州塘—独山排涝闸段初设、施工图设计,力争开工建设,争取杭州塘—南台头排涝闸段和汤溇枢纽—杭州塘段完成建议书和可研批复。为发挥工程整体效益,杭州塘—南台头排涝闸段、汤溇枢纽—杭州塘段应同步建设。2012年争取全线建成。
(三)京杭运河(杭州段)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1.主要建设内容:京杭运河(杭州段)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由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工程、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杭州市区河道配水工程等三项工程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京杭运河及杭州市区河道进行清淤、截污、沿岸生态修复,对市区河道进行配水等,具体包括疏浚京杭运河杭州段、杭余线、武獐线共67公里,清淤155万立方米;拆除约20公里长的杭州市区段运河两岸的违章建筑,并恢复绿化和护栏;疏浚杭州市区通往京杭运河的9条河道,总长约54公里、宽度20— 98米;实施钱塘江引水入城项目(引水流量25立方米/秒)和扩大杭嘉湖南排杭州三堡排水项目(设计流量200立方米/秒)。
2.工程建设期:2008— 2010年。
3.总投资匡算:预计42.8亿元,以太湖流域治污专项费用或地方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和杭州市运河集团自筹解决。
4.总用地:预计4827亩,其中农用地1037亩。
5.责任主体:项目法人为杭州市港航管理局、杭州市运河集团、杭州市河道整治工程指挥部、西湖区河道整治与保护开发建设中心、拱墅区河道建设指挥中心、下城区市区河道整治建设中心、江干区河道综合整治办公室、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并组建三堡南排工程处。责任主体为杭州市政府。
6.近期工作要求:2008年完成京杭运河沿岸生态修复项目和扩大杭嘉湖南排杭州三堡排涝工程的可研批复,开工建设其他工程。2009年完成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并加快其他工程的建设。
三、保障措施
推进“三大清水环境工程”的前期工作、加快项目的组织实施,是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强化管理,为全面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提供有力保障。
(一)扎实推进前期工作
“三大清水环境工程”项目要进一步优化、细化,科学论证工程技术方案,深入扎实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履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管理制度。各地各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太湖治理的工作要求,2012年前建成的项目,争取2008年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批复,后五年实施的项目也要抓紧方案论证。各地要建立强有力的项目班子,落实专职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抓紧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及各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省发改、国土资源、环保、水利等省级有关部门要主动指导和服务,简化报批手续,及时完成各项前置报批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负责做好土地征用和拆迁安置等政策性处理工作,争取尽早开工,早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