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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对宁强县红石梁林场雪灾木清理作业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对宁强县红石梁林场雪灾木清理作业设计的批复
(陕林字〔2008〕478号)


汉中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上报宁强县红石梁林场雪灾木清理作业设计的报告》(汉林字[2008]112号)收悉,经现地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强县红石梁林场在该场松光沟作业区、天井湾作业区和分水岭作业区进行雪灾林木清理作业。雪灾木清理作业涉及1、2、3、4、8、11、14林班,共设计可作业小班43个,作业面积6505.9亩,采伐蓄积量30869立方米,设计出材量8289立方米(其中松光沟作业区4林班的16小班不作业)。
  二、注意事项
  1、本次雪灾木清理采伐要严格按照《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国家林业局2005年发布)、《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雨雪冰冻灾害林木清理指南〉的通知》(林资发[2008]37号)和《陕西省2008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严禁超范围、超强度和超限额采伐,严禁采伐生长正常的林木,尽量保护目的树种的幼苗幼树。本次雪灾木清理采伐仅限于人工商品林,严禁采伐天然林。
  2、采伐作业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作业的各项技术要求及施工注意事项;作业中必须坚持先挂号,后采伐;技术人员必须跟班作业。
  3、拨交伐区时,县林业局、林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到场,共同进行,明确作业区界线及各项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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