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对平利县药妇山林场和蜡烛山林场2008年人工商品林抚育间伐作业设计的批复
(陕林字〔2008〕479号)
安康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平利县药妇山林场和蜡烛山林场2008年人工商品林抚育间伐作业设计的请示》(安林字[2008]195号)收悉,经现地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利县药妇山林场2008年人工商品林抚育间伐作业设计文件》。采伐类型为抚育间伐,抚育措施为生长抚育,采伐涉及狮子、岱峡、安坝、莲花、六一、铜钱和天池等7个作业区,共设计20个可作业小班,作业面积522.57公顷,采伐蓄积量5992.2立方米,设计出材量3142.8立方米。
同意《平利县蜡烛山林场2008年人工商品林抚育间伐作业设计文件》。采伐类型为抚育间伐,抚育措施为生长抚育,采伐涉及老场作业区和八角庙作业区,共设计15个可作业小班,作业面积105.2公顷,采伐蓄积量2999.4立方米,设计出材量1943.8立方米。
二、注意事项
1、两场的人工商品林抚育间伐要严格按照《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国家林业局2005年发布)和《陕西省2008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严禁越界采伐和超强度采伐。
2、在实施抚育作业之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作业的各项技术要求及施工注意事项;按照生长抚育的要求,严格执行“三砍三留”的原则,伐小留大,伐劣留优,伐密留匀;对采伐木必须坚持先挂号,后采伐;技术人员必须跟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