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9〕111号 )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 《省直非常设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竺延风  副省长

  副组长:张宝田 省政府副秘书长

      冯 巍 省统计局局长

      刘培柱 省公安厅副厅长

      高申余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姜凤国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亦非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青逯 省教育厅副厅长

      梁翠芬 省民委副主任

      贾晓东 省监察厅副厅长

      李 轩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

      李晓英 省司法厅副厅长

      邹继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学本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田玉山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褚民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