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坚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并重,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工程、秦王川灌区经济型农田防护林和两山高陡削坡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巩固提高退耕还林和南北两山绿化成果。逐年增加造林封育及补植造林面积。把生态绿化和经济林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红古区坪台地、皋兰旱砂地和秦王川三地气候特点及土地类型差异优势,全力抓好特色经济林建设。全面加强南北两山绿化管护,抓好重点地段补植造林和重点景观工程绿化建设,实施黄河中上游生态修复兰州试验区项目和黄河湿地兰州段保护工程。
四、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对农村环保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定期研究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要尽快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推行县(区)、乡(镇)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环保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农牧、林业、水利、卫生、交通、财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发挥职能作用。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投入机制。农村环境保护是公益性事业,市、县区两级政府应逐年增加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饮用水源地保护、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及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逐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
(三)加强农村环保基础建设。县区环保部门的工作重心要逐步实现由城区向农村延伸,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预警监控体系。重点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站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乡镇逐步建立环保监管员制度,制订村规民约,组织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把环保工作职责落到实处。通过试点,在全市乡镇逐步设立环保所等农村环保工作机构。
(四)加大农村环保科技推广力度。建立健全市农业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实用技术的推广、咨询服务和监督管理。围绕“利用、节约、减污、增收”,引进和推广应用秸秆综合利用、植保、替代农药、测土配方施肥、土壤综合防治、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和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等先进技术,进一步研究开发成本低、操作简单、高效实用的农业环保技术,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保障。
(五)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宣传册等载体,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环保意识。广泛听取意见与诉求,尊重农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引导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生活、消费习惯,弘扬生态文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