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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参加本次质量调查与督导的各盟市农牧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机构(以下简称各盟市参加单位),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审批的2009年自治区质量调查与督导实施方案,制定本盟市2009年工作方案,并报质量调查承担单位;
  (三)各盟市参加单位推荐参加本次质量调查的质量调查员(附表13质量调查员推荐表)。质量调查承担单位举办质量调查员培训班,对参加本次质量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并核发2009年自治区质量调查证件;
  (四)全面实施质量调查与督导;
  (五)调查工作完成后,各盟市参加单位对本区域跟踪调查的结果、数据和相关材料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处理,并结合质量督导编写本盟市质量调查结果分析报告。召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用户召开质量分析座谈会,对调查结果进行交流沟通对接;
  (六)各盟市参加单位将本盟市质量调查结果分析报告、工作总结、调查的原始记录复印件、相关照片材料装订成册报质量调查承担单位,并做工作汇报;
  (七)质量调查承担单位对各盟市质量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处理,调查结果核实,编写全区质量调查结果分析报告。召集各盟市参加单位及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召开全区质量调查分析座谈会,并对异议进行处理;
  (八)质量调查承担单位向自治区农牧业厅做2009年质量调查工作汇报,并将2009年全区质量调查结果分析报告及质量调查结果发布稿上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审查;
  (九)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布2009年质量调查结果。
  四、调查方式和方法
  (一)在作业季节,采用作业跟踪调查和入户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本次质量调查机具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企业售后服务状况开展质量调查(见附表1-8),并现场记录(包括影像资料记录)调查机具产品质量、作业质量、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情况及相关数据。必要时质量调查承担单位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广鉴定大纲或企业质量承诺进行试验检测。
  (二)对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和质量督导,调查督导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质量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和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售前培训、售后服务情况(见附表9-10)。
  (三)召开生产销售企业、机手、用户座谈会,对机具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企业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和交流沟通。分析讨论机具产品、作业、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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