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月--4月,召开全区农牧机质量投诉监督站长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通报2008年度投诉受理情况;发布推广鉴定指南,公布鉴定大纲;公布《2010--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
(二)3月-5月,开展“春播”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和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三)8月--10月,组织“三秋”补贴机具质量保障督导和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四)3月-11月,开展区内农牧机生产企业的调查工作。
(五)12月,发布全年质量报告,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实施目标化管理,明确各部门和单位职责,确保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的实施。
组 长:翟 琇 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
副组长:赵淑华 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局长
王建江 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副局长
郭 跃 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副局长
成 员:郝建国 自治区农机鉴定站站长
白明辉 自治区农机推广站站长
莫日额 自治区农机监理站站长
张梦光 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机鉴定站,办公室主任:郝建国(兼)。
各盟市农机管理部门要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制定的工作方案,确定本地区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的重点工作内容,制定本盟市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实施进度和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强与质检、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多方支持,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机各部门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发挥作用,使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工作落到实处,求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
实施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是促进农牧业机械化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对提高我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牧民收入、实现农牧业机械化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加强宣传,突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对投诉监督专职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农牧业机械标准、规范、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开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提高投诉监督机构工作人员素质。
(四)加强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