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农牧机发[2009]80号)
各盟市农牧机主管部门、厅属农牧机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农牧业机械化质量与水平,自治区农牧业厅决定开展“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建设活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工作方案
2、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调查与保障督导实施方案
附件1: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
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质量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农牧业工作会议及农机专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区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作,提高质量水平,促进我区农牧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立足我区实际,把实践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牧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整合我区农牧机系统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全区农牧业机械化质量监督投诉体系,规范农牧业机械营销、作业、维修市场,提高农牧业机械产品、作业、维修、服务质量,促进我区农牧业机械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制定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鉴定检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鉴定工作程序、统一鉴定工作内容,规范鉴定人员行为,提高鉴定工作质量;按照农业部《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要求,制定发布自治区2009年农机推广鉴定指南,公布鉴定大纲,科学开展试验鉴定。农牧业厅根据农时季节开展鉴定工作质量督导。
(二)制定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制定《2010-2012年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制定公布申报指南,完善评审制度、规范申报程序、认真履行地方推荐程序,实现目录制定工作科学、公正、高效、廉洁,确保目录产品质量可靠、性能优良、先进适用。
(三)开展农牧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