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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09年上海市医院管理年活动督查标准》的通知

  2009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范围为本市各级各类医院(包括民办医院),重点是公立医院。
  三、组织架构
  (一)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分别成立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卫生局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分别负责全市及区县所辖医疗机构(包括本区的部队、企业、民办医院)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指导、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
  各区县卫生局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应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负责本区县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具体实施,并定期向市卫生局书面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二)各医院应成立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第一责任人)由院长担任。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
  (一)强化医疗业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控制医药费用。
  1、各级各类医院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疑难病例会诊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病历管理、处方管理等制度,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医疗技术分级管理。
  2、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药物使用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
  3、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开展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提高病人满意度,改善服务体验。
  4、进一步细化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标准和措施,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
  5、完善医院内部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体系,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二)着力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各项措施。
  1、各级各类医院要严格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控制医院感染的一系列技术规范、标准。
  2、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强化组织管理,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和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落实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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