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127号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近一个时期以来,国内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伤害学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强化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结合公安局、安监局、建委等有关部门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阶段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要围绕以下四个重点内容进行:
1、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重点对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楼道栏杆等要害部位,供水、供电等重要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尤其要对学校及周边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可能存在的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登记,能够自行整改处理的要马上解决,不能自行处理的要立即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2、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收缴行动。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领导下集中开展藏匿于学生中间的管制刀具的收缴行动;另一方面,要发动学生积极举报非法贩卖、携带和使用管制刀具的行为,防止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3、进一步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要再次对学校自有车辆或由学校租用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修,对驾驶员及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坚决防止因天冷路滑、违规操作等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务必保证乘车学生的安全。要继续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危及学生安全的违规运营行为,要积极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信息,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营运。要再次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提醒家长为孩子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
4、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工作。要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当前,要再次对消防通道进行清理,对消防设施进行检修,发现问题要马上处理。要进一步强化用火、用电的管理,尤其学生宿舍,要坚决杜绝使用明火和违规使用电器。对于使用火炉取暖的农村学校,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还要采取措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进一步开展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在日常开展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教育力度,放假前要开展一次集中教育,而且要保证教育质量,力求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