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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承担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调查及其他反垄断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承担协调牵头整顿和规范外经贸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承担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对外贸易发展处。

  牵头拟订国际(境外)市场开拓规划;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承担协调促进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境内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国(境)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协调指导对台贸易工作。

  (五)对外贸易管理处。

  组织实施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承担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及国际货运代理资格备案工作;依法审核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根据授权办理有关进出口许可证事项;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

  (六)服务贸易处。

  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七)机电产品进出口处(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管理机电产品进口目录;拟订进口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的招标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监督、协调;办理授权的许可事项和相关审核工作;承担推动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相关工作。

  (八)科技发展与技术贸易处。

  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承担技术进出口和两用物项审批工作;协调促进高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本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外经贸系统科技创新工作;组织落实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等工作。

  (九)外商投资促进处。

  负责协调和指导本省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参与制定本省促进外商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拟订本省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对外招商;负责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联系交流。

  (十)外资管理处。

  参与制定本省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管理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按省管权限承办限额以内不需综合平衡管理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登记备案与合同、章程的合并办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核准或核报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省管权限内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证书;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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