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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我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施工企业准备阶段(2008年1月1日---2008年2月20日)

  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进行检查,符合条件的要认真准备。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使广大农民工兄弟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

  (二)检查阶段(2008年2月21日---2008年3月30日)

  市建设局组织检查组,对市区建筑施工企业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选取二至三家先进典型召开观摩会。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对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建设局建管处。市建设局将对各县(市)、区建筑施工企业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推广阶段(2008年4月1日-2008年6月31日)

  市建设局对此次建筑施工企业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情况进行汇总、整理。表彰先进,对不依照本方案执行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要本着勤俭节约、因地制宜、实用高效的原则,争取少花钱多办事,提高资金利用率。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费用,主要由工程总承包企业负担,一般施工企业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企业教育经费要倾斜到农民工的培训,要做到专款专用。可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费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中列支。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争取国家农民工专项资金、国家防治艾滋病培训基金、“温暖工程”、“阳光工程”等各类社会公益性基金支持。要积极争取社会各届人力、物力的支援,争取更多志愿者加入师资和支教队伍,在保证培训教学的基础上努力降低成本,确保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要把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纳入建筑工程管理和质量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体系。凡符合创建条件的建筑工程项目,都必须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作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程质量验收等重要内容。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要作为企业资质考核、企业升级、优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必备条件。

  (三)对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立、日常教学活动、教学培训质量、学员信息反馈等进行定期检查;要加强对本地区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数量、培训方式、培训效果、参训人数、企业用工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要定期组织开展农民工对业余学校培训情况的满意度调查,将调查结果作为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要注意及时总结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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