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检查组
组长:王家荣(石家庄市建筑施工管理处主任)
负责督导检查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下设4个小组:
第一小组:由杨忠同志(石家庄市建筑施工管理处副主任)担任组长,负责中山路以北铁路线以东及正定县、良村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第二小组:由贺重阳同志(石家庄市建筑施工管理处副主任)担任组长,负责中山路以南铁路线以西及藁城市、西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第三小组:由李宏伟同志(石家庄市建筑施工管理处副主任)担任组长,负责中山路以南铁路线以东及栾城县、东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第四小组:由李子路同志(石家庄市建筑施工管理处副主任)担任组长,负责中山路以北铁路线以西及鹿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市政、拆迁工程施工现场分别由祝俊富同志(市投资办副主任)、赵树辉同志(市拆迁办副主任)配合,提供市政、拆迁工程台帐,协助上述四组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三)效能督察组
组长:常杰(市建设局监察室主任)
负责对执法检查组的行政效能开展督察工作,对工作不力的执法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宣传报道组
组长:陈涛(市建设局信息中心主任)
负责沟通新闻媒体,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县(市)及开发区行政主管部门均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建设、施工单位要指定一名主要领导并建立工作小组负责此项工作,制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具体方案,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落实责任
执法人员要分片包干,细化责任。根据在建工程情况,建立责任明细台帐,每项建设工程包干到人,把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责任人每天必须对各自的责任区进行巡查,认真填写《检查日志》,切实负起责任。
(三)健全制度
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调度会,听取各执法检查组汇报;每月以《简报》形式通报执法检查情况;每半年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四)加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