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筑协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杭州市、绍兴市建筑业考察报告》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发展建筑业的经验,做大做强石家庄市建筑业,市建筑协会组织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负责同志赴浙江省杭州、绍兴等地对建筑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考察报告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2008年12月29日
浙江省杭州市、绍兴市建筑业考察报告
为了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发展建筑业的经验,做大做强石家庄市建筑业,2008年11月5日-12日,市建筑协会组织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负责同志一行15人,由会长王进泽同志带队,赴浙江省杭州、绍兴等地对建筑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学习考察,与杭州市建筑业协会进行了交流,考察了广厦、中天、宝业等3家建筑企业。考察团所到之处,受到了杭州市建筑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的热情接待。通过较为系统的考察、交流、参观,大家对杭州、绍兴市建筑业的发展历程有了直观的了解,大家深刻感到不虚此行,大有收获。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杭州、绍兴建筑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作为浙商的重要群体,秉承了浙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打拼、特别能创业、特别能寻找商机的特质,使建筑业越做越大,越做越强,被媒体和上级有关部门称为“浙江现象”。目前,杭州市有建筑企业1422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8家,一级资质137家。2007年实现建筑业产值1484.48亿元。绍兴有建筑业企业481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11家,一级资质企业53家。2007年,绍兴市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628亿元。杭州、绍兴建筑业的基本经验是:
(一)坚持改革,不断完善产权结构,不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从历史上看,杭州、绍兴建筑业起步于私人资本的不在少数,民营经济与生俱来。因此,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出台后,杭州、绍兴建筑业民营企业如钱江之潮,快速发展。现在,杭州、绍兴建筑企业已全部“产权买断到位”,基本实现了民营化。杭州、绍兴建筑企业在改制中,不是遵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几条模式,而是从企业的实际出发,采取因企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因人而异的做法。除通常的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的私营企业外,较为典型的还有一些以家族制为特征的企业,以多个项目经理为合伙人形成决策圈的企业。但不管哪种模式,都在向决策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演进。这次我们实地考察的3个企业均为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