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8-2010年包头市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的通知
(包卫发〔2008〕306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卫生局,各大厂矿企业医院、包医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局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十一五”期间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根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2008~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制定了《2008~2010年包头市卫生局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等文件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7]218号)一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请各旗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参照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实施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应急办。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市卫生局将于2009年对各旗县区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卫生应急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联 系 人:白相工
联系电话:2152533 2529955 2529911
Email:btwsjbgs@163.com
附件:1.2008~2010年包头市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
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大纲(略)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8~2010年包头市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根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2006~201O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及《2008~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不断提高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专业队伍业务素质为核心,广泛开展卫生应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案的培训,为促进卫生应急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