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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吉林省中小学校舍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吉林省中小学校舍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108号)


各县(市)教育局、江北教育处: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吉林省中小学校舍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吉教规划字【2008】49号)和9月25日全省中小学校舍数据库建设培训会议精神,为了全面做好我地区中小学校舍数据库有关信息采集工作,高标准地完成此项任务,特提出以下要求:
  1、加强校舍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统一安排、精心筹划、严密实施,要有主要领导负责,配备精干专业人员实施,把校舍数据库建设做为今后校舍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尽快适应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校园校舍管理水平。
  2、要力求务实精准,保证校舍信息采集无误。校舍数据库的采集涉及面广,数据采集录入涵盖内容较多。为了准确采集校舍资源信息,必须做到逐校逐栋逐个单体建筑物的审核,不得漏项、错项,数字、图文要实而准。
  3、要按时限完成信息采集编制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时间有限,工作量较大,要求标准较高,各地要确保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全市都要在11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4、为了做好中小学校舍数据采集领导和协调工作,市教育局成立吉林市中小学校舍数据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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