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场注册的中学生运动员须携带注册相关材料,包括《2008年吉林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运动员本人户口本、第二代身份证及学籍卡,否则不予办理。
4、注册工作小组人员负责审核运动员注册相关材料(运动员注册登记表、户口本和第二代身份证、学籍卡),并负责检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真伪(用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
5、由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会同省体育局青训中心负责核实已录入到《吉林省中学生运动员电子注册系统》内的运动员注册信息,并负责采集指纹信息,拍摄照片,编排注册编号。
6、向全省公布运动员注册信息。
7、由省体育局青训中心负责制作运动员注册证。
附件:2008年吉林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登记表
吉林省教育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2008年吉林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登记表
序号:
姓 名
| | 性 别
| | 二寸免冠照片
学校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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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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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1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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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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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 注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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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市州
| | 所属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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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单位
| | 现任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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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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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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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期限
| 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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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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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或监护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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