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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吉林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3、现场注册的中学生运动员须携带注册相关材料,包括《2008年吉林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运动员本人户口本、第二代身份证及学籍卡,否则不予办理。
  4、注册工作小组人员负责审核运动员注册相关材料(运动员注册登记表、户口本和第二代身份证、学籍卡),并负责检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真伪(用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
  5、由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会同省体育局青训中心负责核实已录入到《吉林省中学生运动员电子注册系统》内的运动员注册信息,并负责采集指纹信息,拍摄照片,编排注册编号。
  6、向全省公布运动员注册信息。
  7、由省体育局青训中心负责制作运动员注册证。

  附件:2008年吉林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登记表

吉林省教育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2008年吉林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登记表

  序号:

姓   名

 

性  别

 

二寸免冠照片

学校加盖骑缝章

注册证号

 

身份证号

(18位)

 

学籍卡号

 

出生日期

 

注册项目

 

所属市州

 

所属县区

 

训练单位

 

现任教练

 

户籍地址

 

代表学校

 

协议期限

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备   注

 

运动员(或监护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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