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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O八年九月四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08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省建设厅关于在今年9月份开展2008年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开展我市建筑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我市《2008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结合四城联创活动,以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为重点,以提高全市建筑工程质量为目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依法行政,推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
  (一)搞好宣传 强化质量意识。今年“质量月”活动以开展“奉献精品工程”和“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宣传图板、宣传小册子等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通过宣传、培训、检查、座谈、研讨等各种形式,营造人人关心、人人重视工程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使工程的勘察、设计、开发、施工、监理以及检测、商品砼、设备供应等,按照相应的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制定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把应该承担的质量责任划分清楚,管到管好。
  (二)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内容和手段
  1、今年的“质量月”活动,要结合全市四城联创工作,不断规范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行为,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严查建设项目的质量行为,从是否执行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否履行建筑节能规定等入手,确保建设项目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对个别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又拒不整改的、违反强制性标准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建立不良行为记录、新闻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严厉措施,打击和遏制建筑市场不法行为。
  2、搞好各项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结合“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好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检查、施工现场钢筋质量专项检查、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施工现场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等活动,要把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政府监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善于发现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订整改措施,改变不规范现状,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建筑市场规范起来,把工程质量提高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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