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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银川市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银川市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七月二十日

银川市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试点,根据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下发的《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人口计生工作改革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与自治区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以建设开发高质量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为核心,实现信息与人口计生工作的一体化,提升人口计生科学决策和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9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以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为主的全员人口数据录入工作,并对人口计生综合信息系统软件进行应用测试,形成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及变更工作机制。

  三、方法步骤

  (一) 准备阶段(7月28日至31日)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分工;二是协调配齐计算机硬件,确定信息技术指导人员和数据录入人员;三是组织培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信息化管理工作人员;四是整理和完善全员人口台帐,按照《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数据采集标准做好数据的收集和完善工作;五是安装调试好VPN软件,完成乡(镇、街道)和村(居)上网计算机安装调通工作,实现全市四级网络互联,确保按期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二) 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

  全面开展全员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市、县(市)区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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