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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通知

  各地(市)、各部门要结合当前进行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增强开放意识、市场意识、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和环境意识,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环境再上新台阶。

  各地(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树立依法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思想,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增强服务协调效能为重点,提高服务协调职能,努力营造有利于我区经济发展的良好的舆论环境、法治环境、行政环境、服务环境、信用环境和人文环境,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文明程度高、开放步伐快、发展机会多、社会信誉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优良的地区。

  二、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当前我区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和推动我区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

  各地(市)、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想办法、动脑筋、出实招,切实抓好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问题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要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纪政纪,对各类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继续集中整治影响经济发展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对为个人和小团体利益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和扯皮推诿、刁难勒卡、徇私枉法、干扰阻挠、破坏投资环境、影响洽谈项目落实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要继续完善各项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针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地质调查、各类招商引资、企业生产项目等,各地(市)、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服务措施,明确责任人,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力支持和配合。要加大沟通衔接力度,为本行政辖区和本行业进行的各类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和勘查开发活动营造良好环境,以互动、友好的协调机制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各类项目顺利进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改善发展环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我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任重道远,全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强化责任意识,率先垂范,恪尽职守,用心把握和用心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一是要把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七届四次全委会精神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珍惜我区来之不易的经济发展形势,确保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二是要加深领会和把握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通知精神,正确认识和处理局部与全局关系,切实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质量,努力在服务协调上下功夫,抓落实,见效果。三是要按照建立经济发展和谐环境的要求,从解决当前经济发展环境中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把影响我区经济发展的问题放在首位,办实事、解难事,确保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 四是要按照有关通知精神布置各项工作,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要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我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落实。五是各地(市)、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落实相关措施,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厉制止各类干扰阻挠行为。六是各地(市)、各部门在确保自身工作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成效到位的同时,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相互沟通与配合,齐心协力、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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