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金融服务“三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金融服务“三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藏政发〔2008〕93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一个转折点、两个里程碑”的光辉实践,我区金融业不断发展壮大,为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几年来,驻藏各级各类金融机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和赋予我区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他们牢记宗旨,不辱使命,面向农牧区,情系农牧民,不断加大信贷投入,扎实推进信贷扶贫,积极支持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农牧区特色产业开发和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农牧业保险,为农牧业增产增效和农牧民增收致富,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做出了重要贡献。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立足本职,积极协调配合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三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金融外部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区各行各业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三农”工作,促进农牧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在金融服务“三农”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农业银行西藏分行等38个集体和支章等106名同志予以表彰,分别授予“全区金融服务‘三农’先进集体”和“全区金融服务‘三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服务“三农”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区各行各业要学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四次全委会精神,立足本职岗位,锐意进取,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而努力奋斗!
  附件:1. 全区金融服务“三农”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2. 全区金融服务“三农”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全区金融服务“三农”先进集体名单

  农业银行西藏分行
  农业银行当雄县支行
  农业银行堆龙德庆县乃琼营业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