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改委、省卫生厅关于三亚市人民医院部分病房执行高级病房价格的批复
(2008年10月9日 琼发改审批[2008]1606号)
三亚市物价局、卫生局:
报来的《关于三亚市人民医院贵宾病房(VIP)价格的报告》(三价字[2008]123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厅、省卫生厅《关于高级病房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5]36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三亚市人民医院所设置的贵宾病房及其价格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院在门诊大楼七楼所设置的5间贵宾病房纳入高级病房管理,并执行高级病房二档价格,即每间价格最高不超80元/日。
二、高级病房价格已包含病房按规定配置的所有设施的使用费用,医院不得另列项目收费。
三、医院必须按照核准的病房房间数(房间号)及相应价格、高级病房设置标准(琼发改价格[2005]365号)执行,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已核准的本院高级病房的档次、内设家具、价格、说明、具体房间号。当地价格、卫生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监督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