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门票销售监管机制。我省游览景区入口设施建设普遍简陋,门票印制、管票、售票、验票监督机制均不完善,是扰乱景区价格秩序的主要因素。为提高我省游览景区管理档次,树立国际旅游岛形象,借鉴外省景区门禁管理经验,拟在我省推行电子门禁系统管理,在我省A级以上级别浏览参观点一般应当设置电子门禁系统,价格部门在制定门票价格时将门禁系统管理成本纳入门票价格,旅游部门评定景区等级时将其作为参评条件之一。各级价格、旅游、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促进门票价格行为的规范化管理。
3、规范园区内服务价格行为。游览参观点和特种旅游项目经营者要从明码标价入手,对景区(点)内的照相、服装出租、娱乐活动、纪念品、香烛等旅游商品服务价格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园区服务项目坚持自愿选择,合理收费,禁止强买强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企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价格,坚决杜绝利用垄断高价、虚高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蒙骗、欺诈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五、认真落实整顿规范责任制
全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整顿规范工作实行统一部署,部门分工负责,市县具体实施责任制。各市县、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要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齐抓共管。
各级物价部门要做好门票价格管理工作,遏制门票价格竞相攀比、过快上涨,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实行免费开放游览参观点的投入。同时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门票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
国土环境资源、建设、林业、旅游、宗教和文物等部门要加强对游览参观点等级的认定和监管;
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经营行为的监管;
宗教事务部门要规范宗教人士的资格管理;
海洋部门要加强对海上旅游项目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的管理;
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协调、监督作用,配合职能部分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扎实工作,要通过清理整顿,在我省建立起科学的门票价格管理体系和规范的门票价格管理秩序。
以上各项落实情况,请各市县于2009年4月底前书面报告省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抄报省物价局,以便汇总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