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全省的旅游参观点按等级、参观人数等指标进行分类,明确分别由省、市、县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旅游参观点目录。(收费管理处负责)
13、建立合理的门票价格比价关系和价格协调机制。目前,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不超过30元,个别需突破的,应报省局同意。并按质价相符的原则拉开差价,标准明显偏高的,由省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或要求市、县予以调整。省物价局建立旅游价格协调制度,将全省性质类似的景点、项目(如潜水、民俗风情等)和有争议的景点门票纳入协调范围,进行综合平衡。(收费管理处牵头,各市县物价局配合)
14、对旅游娱乐服务价格水平进行调控。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内的娱乐服务项目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对景区(点)内的照相、服装出租、旅游商店的各种商品等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的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指导企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价格,坚决杜绝利用虚高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蒙骗、欺诈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各市县物价局负责)
15、规范游览参观点明码标价行为。所有景区点必须在入口醒目位置设置由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公示牌,将收费项目、标准计价方法、优惠办法等项目向游客明示,禁收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省物价检查所牵头,收费管理处、价格监测中心、各各市县物价局配合)
强化门票价格监督检查
16、加强旅游价格监督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以此次全国整治旅游门票价格行动为契机,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特别要在旅游黄金周节假日期间进行巡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超出旅行社团队购票优惠、低于成本削价竞销、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省物价检查所牵头,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县物价局具体负责)
建治并举,标本兼治
17、以规范潜水等海上娱乐项目价格为重点,加强对经营者虚高定价、高额回扣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资源有偿使用的税费政策。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实现我省旅游可持续性发展(收费管理处牵头,认证中心、三亚市配合)。
18、探索建立适应多种旅游方式的门票价格新机制。重视我省旅游模式的变化和需求。加强对建立适应多种旅游方式的门票价格机制研究,探索建立鼓励岛内居民消费的包括年票、月票等优惠票制,建立适应散客岛内游的套票票制和适应休闲度假的区域旅游项目联票票制,通过灵活机动的价格策略,促进旅游消费,推进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收费管理处牵头,各市县物价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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