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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改委关于降低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标准的通知

海南省发改委关于降低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标准的通知
(2008年12月29日 琼发改价格[2008]2426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省道路运输协会、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736号)精神,我省从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调整为5860元,即我省0号柴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由6.13元调整为5.06元,每升下降了1.07元。按照《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运输价格及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6]866号)规定精神,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全省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即公路客运票价在现行运价基础上加收燃料差价每人公里标准由0.02元调整为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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