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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改委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全国编统考收费标准的通知

海南省发改委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全国编统考收费标准的通知
(2009年3月25日 琼发改审批[2009]455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报来《关于核定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全国统考收费标准的函》(琼人发函[2009]9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969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全国统考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全国统考收费标准为:每人每个模块70元。其中上缴人事部所属人事考试中心务费每人每个模块10元。
  二、考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缴入省级国库,实行财预算管理,支出纳入部门预算,按执收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准。
  三、收费单位必须到省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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