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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区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00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本

专

业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年

2005年

6年

1991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通过评估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年

2005年

Ⅱ类人员中无此类人员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5年

2004年

8年

1989年

专科毕业

6年

2003年

9年

1988年

相

近

专

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年

2004年

8年

1989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2003年

9年

1988年

专科毕业

7年

2002年

10年

1987年

其他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8年

2001年

12年

1985年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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