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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内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第六条 市地税局征管科发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宣传发票管理法规,起草本市发票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
  (二)负责本市普通发票的监制、印制和供应工作;
  (三)按照省地税局要求,对本地区的发票定点承印企业严格管理,进行年审和不定期检查;
  (四)利用信息化手段监督和检查全市的发票管理工作,定期提取并分析、汇总各县(区)发票管理信息,按时向省地税局上报发票管理信息;
  (五)组织开展本市范围发票内部及外部检查,组织查处重大发票违法案件;
  (六)其他普通发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县地税局征管股发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宣传发票管理法规,起草本地区发票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
  (二)负责全县普通发票用票计划上报,从市局及时领取发票并供应各基层分局;
  (三)指导基层分局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四)利用信息化手段监督和检查全县的发票管理工作,定期提取并分析、汇总基层分局发票管理信息,按时向市地税局上报发票管理信息;
  (五)组织开展本县范围发票内部及外部检查,组织查处重大发票违法案件;
  (六)其他普通发票管理工作。
  第八条 市区分局主管部门发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征管股
  1、宣传发票管理法规,建立健全分局发票内部管理制度;
  2、指导基层税务所(股)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3、利用信息化手段监督和检查全局的发票管理工作,定期提取并分析、汇总基层税务所(股)发票管理信息,按时向市地税局上报发票管理信息;
  4、组织开展本分局范围发票内部及外部检查,组织查处重大发票违法案件;
  5、承办需要上级税务机关办理的发票管理业务;
  6、其他普通发票管理工作。
  (二)办税服务厅
  1、严格执行发票管理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做好下列发票内部管理工作:
  (1)准确统计本分局纳税人年度用票计划并按时上报;
  (2)从上级领取发票入库;
  (3)向纳税人发售发票;
  (4)对纳税人发票开具信息进行登记(读取);
  (5)发票缴销管理和上报需要核销的发票;
  (6)代开发票管理;
  (7)发票保证金管理;
  (8)发票数据信息按时上报。
  上述所有环节都必须纳入计算机管理。
  3、按照专人、专库、专柜要求,保管库存发票,确保发票安全;
  4、按月盘存分局库存发票,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款相符,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5、受理纳税人领购发票和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以下简称自印发票)申请;
  6、有奖发票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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