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有效、确保医疗安全。各级各类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强化院长作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依法执业。完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等涉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各项核心制度,建立并实行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严格技术准入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未经批准开展器官移植、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等技术。充分发挥各级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进一步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控制标准,开展专业质量控制工作,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加强供应室、手术室、ICU、新生儿ICU、颅脑外科、检验、影像、输血等重点科室管理。落实护理人员配置标准,加强护理管理,推动护理工作健康协调发展,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三)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进服务。优化流程,简化环节,提高效率,缩短病人等候就医时间。提高服务意识,大力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推行文明服务。建立公示制度,多种形式公示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维护病人合法权益,充分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加强医患沟通和服务随访,采取多种形式关心病人康复,征求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四)开展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分专业、分期在临床、护理、检验、药事、病理、影像、院感等领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训练和竞赛活动,强化“三基三严”训练,苦练基本功,特别是病历书写、落实核心制度等,切实提高依法执业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我厅将组织开展全省三级医院急诊科青年医师基本技能竞赛,并推荐优胜者参加卫生部组织的全国三级医院急诊科青年医师基本技能竞赛,竞赛活动方案另行下发。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二级以下医院急诊科青年医师基本技能岗位竞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制定急救知识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和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开展院内技能竞赛,选拔优秀医师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的急诊科青年医师基本技能岗位竞赛。
(五)加强药事管理,进一步提高药物合理使用水平。各级各类医院要严格执行
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完善建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推行药品通用名制度和处方点评制度,探索建立临床药师制度,加强对临床医师的用药指导。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纠正滥用抗菌药物现象,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合理选择用药、术前用药、联合用药,适当选择给药途径,提高药物使用的安全性;继续加强抗菌药物治疗前的标本送检及细菌药敏培养工作。充分发挥“抗菌药物监测网”、“耐药菌监测网”和“安全合理用药监测网”的作用,按时上报数据,做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药物使用安全预警、干预措施,提高用药安全。建立健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和措施,保障麻醉及精神药品安全、合理使用。加强药房药库建设,提高人员、设备配置,健全建立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保障用药安全。